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保洁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次□/月□/年□)。
(小写) 元整(/次□/月□/年□)。
2.付款周期:
3.周期内付款金额:
4.付款方式:
5.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剩余款项甲方应于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计人民币 元。
6.其他:
第六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专门人员对乙方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2.甲方应无偿提供乙方管理和存放设备、物品及作业人员更衣、休息的场所,以及免费提供乙方作业所需的水、电和其他支援需用器材。
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标准对乙方负责的服务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对一次性服务的项目,作业服务结束后 天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凭证上签字确认(验收人员应为本条第一款所指定人员)。
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负责为乙方作业人员办理各类有关证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进场及工作。
5.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对未能达到本合同和附件的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应先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仍不达标,则有权按照因此造成的损失在清洗保洁服务费中相应扣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项目失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立即更换。
6.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和附件条款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限期要求乙方撤场,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于合同终止前已履行部分,甲方应于乙方撤场 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据实结算支付给乙方。
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款和付费方式、日期准时付款。
8.甲方负责协调内部关系,确保对乙方公司及员工的尊重,同时避免由此造成的各种伤害。
9.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根据政策对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清洗保洁费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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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员工身份证及操作证明的复印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和清洗保洁范围、标准及保洁频率(详见附件)的规定进行清洗保洁服务作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作业人员,如因乙方安排等原因而导致人员缺额的,乙方必须自行调整补足。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6.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作业所需之清洁设备、工具、器材及药剂(详见附件)。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装,并于指定或明显位置佩戴工作证(或工牌)。
8.乙方应承担由乙方员工违规操作或未履行职责所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并作善后处理。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国家有权机关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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